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,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。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2年3月21日--2022年4月1日(10个工作日)。公众可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。
联系方式:0913-4618376传真:0913-4619501邮箱:197996694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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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 项目名称 | 建设地点 | 建设单位 |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| 受理日期 | 报告类别 |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(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) |
1 | 华阴市二华排洪干沟华山峪310国道至三河口段河道治理工程 | 华阴市华山镇 | 华阴市水务局 |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| 2022.3.21 | 报告表 |